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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:智能工厂建设AGV系统设备采购及项目实施

 

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

采购编号:TDCZTP23121801

人:天地(常州)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

供应商的资格要求

1、响应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。
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
4、最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、违纪、欺骗、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行为。

5、参与谈判供应商为设备生产厂家或具备原厂销售许可及授权证明,分项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

 

一、项目范围

天地(常州)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,主要服务于煤炭行业,产品生产属于多品种、小批量的离散制造。为实现物流运输的自动化及信息自动化管理,降低物流费用,提高生产效率,现计划投入自动化搬运机器人AGV系统。

AGV为Automated Guided Vehicle的缩写,意为“自动导引运输车”,指装备有电磁或光学等自动导引装置,能够沿规定的导引路径行驶,具有安全保护以及各种移载功能的运输车,工业应用中不需驾驶员的搬运车,以可充电之蓄电池为其动力来源。

甲方提供的AGV建设平面基本数据约为长96×宽45米,共三层楼,一楼地面承重2t/m2,二楼、三楼楼板承重1.5t/m2。具体尺寸及车间布局详见附件1-智能工厂楼层布局图,每层楼顶需要预留0.5米高度用于甲方布置管线。

现有立体仓库一座,内分料箱库与托盘库。每层楼都设有AGV分拣口,每台AGV指定工作楼层,无需跨楼层工作。一楼设有一个托盘库AGV分拣口;二楼设有一个料箱库AGV分拣口、两个托盘库AGV分拣口;三楼设有一个料箱库AGV分拣口、两个托盘库AGV分拣口。

二、总体要求

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,乙方需要提供AGV相关的设备、软件及控制系统、系统集成、实施服务等所有设备及服务,需要完成AGV系统及其配套系统的设计、制造、运输、安装、调试、培训、计算机系统验证和售后服务内容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智能工厂布局图纸自行设计AGV方案,组织生产采购,负责现场实施,直至AGV顺利投入营运交付使用,并满足或高于本技术要求规定的所有要求。

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《技术方案》,以证明提供的产品在技术性能方面符合本技术要求,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及其分项报价,所有偏离内容应在《技术偏离表》中体现。

乙方负责施工总承包,不允许分包。

项目工期三个月。

三、供货清单

序号

名称

型号

数量

要求

1

叉车AGV

 

海康MR-F4-1000

4

激光导航、无反光板,川字面进叉,单台承载≥1000kg,最大举升高度不低于1.2米,旋转直径不大于2米,整车高度(含单元货物高度)不超过2.5米。含实施工具包、配件耗材及1台手操器。

2

料箱AGV

 

海康F0-50D

2

激光导航、无反光板,窄面抱夹,单台承载300kg,可同时运输料箱数量不少于4箱,最大举升高度不低于1.5米,旋转直径不大于2米,整车高度不超过2.5米。含实施工具包、配件耗材及1台手操器。

3

潜伏AGV

海康MR-Q7-1000LE

1台

激光导航、无反光板,单台承载≥1000kg,最大举升高度不低于0.06米,旋转直径不大于2米。含实施工具包、配件耗材及1台手操器。

4

AGV充电桩

海康通用型充电桩

5个

同一充电桩适用于三种AGV充电,充电方式:后充。

5

AGV软件系统

海康定制

1套

一套系统支持多车型、多导航方式混合调度。

 

四、其他要求。

详见技术协议书

 

、商务要求

付款方式:安装调试结束,验收合格之后;凭相关部门签字的验收报告,买受人支付合同款总额的90%,剩余10%作为质保金,质保期满后支付。可接受12个月承兑。

期: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

期:具体时间由甲方项目实施进度确定

资质要求:提供企业相关的资质证书和技术方案及企业介绍。(提交三份文件装订成册,现场需核查)。

后续服务:供应商需提供后续质保期后的相关服务项目。

:报价单纸质(密封),电子拷贝在U盘各一份整体报价为全包价。

报价内容要求:报价单内容包含设备费用、调试费、实施费(人工+辅材全包价。此报价需完全响应我公司技术协议要求内容

谈判时间及地点:2024年1219下午13:00我公司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

商务联系人:梁旭    电话15906120515

技术联系人:马国庆  电话17601555741